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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确权的常见问题 解答都在这里!

点击: 时间:2017-11-20 14:11 作者:冰星  来源:第一农经 

  土地确权已经接近尾声了,但是随着农村土地所有者、承包者、经营者和土地的用途及其法律政策的不断变化,也使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过程中产生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在这些问题当中,农民朋友往往会陷入到很多困惑中。为了帮助大家解惑,关于土地确权的几个常见问题的答案都在这里啦!
关于土地确权的常见问题 解答都在这里!
  退耕还林的承包地该怎样确权登记?
  关于退耕还林林地的性质问题,耕地退耕还林后,使用性质已经发生改变,由耕地变成了林地,但是由于多方面的问题,很多地方没有将森林资源核发林权证;给林业部门的管理带来很多不便,所以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后,农户承包土地按相关规定已经退耕还林的,应按林地承包颁发林权证,不再属于这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范围,只在登记簿中登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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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转承包地该怎样确权登记?
  两种情况:一是同村互换,二是跨村互换
  同村互换或是转让没有纠纷那自然是好,如果经营权有纠纷就必须先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把纠纷解决再进行确权登记。
  确权时候有的人会说我和谁家换地了,可以换,但是要在双方都同意的条件下,如果有一方不同意,那只能按照原承包关系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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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以转包、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的土地按原承包转出农户登记,不得给受转让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其流转关系继续履行原土地流转合同约定。
  自行开垦耕、自留地、园地本次暂不进行确权登记。
  土地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承包地该怎样确权登记?
  在农村地种了几年都会多多少少有些变化,他家多一点,他家少一点的,还有的更是为了点地弄得纠纷四起,更有甚者还会大大出手,凡是有纠纷的经过村集体协商解决的给登记,问题较大的不能解决的先查好争议的范围,查清后再确权登记。
  承包地实测中多出来的土地如何确权登记?
  对测量多出来的承包地登记,维持原来每户承包合同不变,不增不减,多出的地仍然记在原户头上。按实有面积确权登记,并把原承包合同复印件附到新权证登记档案中。
  二轮承包后家庭弃耕的承包地该怎样确权登记?
  如果土地既没有经过书面申请放弃也没有人继续耕种,那么不将给任何人确权,村集体有权给做为待定土地处理。
  如果有书面放弃申请,村里也没有安排给其他的农户,该土地会被集体收回做为机动地。
  如果委托其他人耕种那只能确权给原承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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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该怎么确权登记?
  如果承包人单独立户,现已去世,只要是在同一村组都应按其相应的子女户头进行确权登记。
  如果子女不在同村,该承包人的承包地应收回集体,按集体机动地管理。
  邻村合并或村组分开土地该怎么确权登记?
  不管是合并还是分开都是按照原来没有变动前的面积算,按规定进行登记。
  进城落户农民的承包地该怎么确权登记?
  农户全家迁入设区的城市,并转为非农业人口的,家庭承包地将收回,不登记;
  全家迁入城镇落户的,并有固定收入且自愿申请放弃承包的,该农户的家庭承包地可以收回不予登记;
  全家迁入城镇,无固定收入,该户仍保留承包地,要予以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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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口迁出的承包地该怎么确权登记?
  农户全家迁到其他的乡镇并且在迁入地有承包地的,将其原地的承包地收回,不登记,如果在迁入的地方没有承包地,则可以给确权。
  婚嫁后承包地变化该怎么确权登记?
  在嫁入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在其原居住地的承包地不得收回,应按规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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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出打工或是经商的承包地该怎样确权登记?
  对于常年外出打工或是在外经商,经常不回乡的,没有委托人也联系不上外出人员可按正常情况办理登记,其承包地暂由集体视为机动地代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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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征用、占用的承包地该怎样确权登记?
  凡被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征用占用的承包地,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应予以收回,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上记载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核减相应面积。
  承包“四荒”土地该怎样确权登记?
  “四荒”地,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土地,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完善相关档案,其登记颁证工作,待家庭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结束后再按正常程序办理。
  附属地该怎样确权登记?
  附属地指按土地承包方案应分承包地以外,由于种种原因交由承包方耕种的土地,农户耕种附属地收归集体所有,按集体机动地管理。
  基本农田统一规划整理后的承包地该怎样确权登记?
  1998年二轮承包以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规划整理的承包土地,以及土地流转以后受转让方统一规划整理的土地,由于改变了原先的沟、渠、路、坝等,使原有的“四至”界限变动或消失的,如村组已处理好的,按村组承包户已确认的四至界限、面积确权登记;村组没有处理好的,应按土地整理或流转以前涉及的农户承包关系,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采用测量切分的办法,重新划定边界,合理确定相关农户的承包地四至后进行登记,不改变已形成的土地流转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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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包方分户的承包地该怎样确权?
  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以后承包方分户的,按照分户以后各方对土地的占有现状进行登记,按所分户数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对存在争议的,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争议后再进行登记。全家销户的土地,收回集体,按机动地处理;家庭成员中有婚出、迁出、死亡、失踪的仍按原面积确权登记到户。
  登记的移交时间
  本次登记的农村土地经营地承包期到期时间统一填写为2028年9月30日。以后待国家的具体政策出台后再统一调整。起始时间不写具体时期,原则上属于1998年的二轮土地延包。
第一农经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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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土地流转户口土地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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