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是哪两个会?2018年两会日程表
点击: 时间:2018-03-01 16:48 作者:燕鼠 来源:第一农经
今年3月份是我国的两会时间,那么,“全国两会”是哪两个会呢?2018年两会日程是怎么安排的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两会全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2018年全国两会是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分别于2018年3月3日和3月5日在中国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

两会在即 记者排队领证
2018全国两会日程:
2018全国两会日程还未公布,请参考往年情况。以下是2017全国两会日程↓↓↓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日程
(2017年2月28日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3月3日(星期五)
下午3时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开幕会
1.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议程
2.听取俞正声主席关于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3.听取马培华副主席关于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3月4日(星期六)
上午9时小组会议(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
下午3时小组会议(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
3月5日(星期日)
上午9时列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开幕会
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下午3时小组会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3月6日(星期一)
上午9时小组会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3时小组会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3月7日(星期二)
上午9时小组会议(讨论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下午3时界别联组会议(有二个以上小组的界别安排联组形式,联系本界别实际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3月8日(星期三)
全天委员休息
3月9日(星期四)
上午9时小组会议(讨论民法总则草案)
下午3时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
大会发言
3月10日(星期五)
上午9时小组会议(围绕《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学习讨论、结合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政协全国委员会2017年协商计划讨论政协工作)
10时30分主席会议
审议人事事项
11时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
审议通过人事事项
下午3时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
大会发言
3月11日(星期六)
上午9时小组会议(审议人事事项,围绕本小组关注的热点问题议政建言)
下午3时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
大会发言
3月12日(星期日)
上午9时列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
1.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2.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下午3时小组会议(审议各项决议草案,讨论“两高”工作报告)
4时30分主席会议
1.听取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情况的综合汇报
2.审议提交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有关文件
5时30分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
1.通过人事事项
2.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3.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
4.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政治决议(草案)
3月13日(星期一)
上午9时30分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闭幕会
1.通过人事事项
2.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3.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4.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政治决议
注:日程如有变化,由大会秘书处另行通知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日程
2017年3月5日至3月15日
(2017年3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3月5日(星期日)
上午9时开幕会
1.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2.审查国务院关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3.审查国务院关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下午3时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3月6日(星期一)
上午9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3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3月7日(星期二)
上午9时代表团全体会议,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下午3时代表小组会议,审查计划报告
3月8日(星期三)
上午9时代表小组会议,审查预算报告
下午3时第二次全体会议
1.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2.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的说明
3.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4.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说明
5.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说明
3月9日(星期四)
上午9时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下午3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3月10日(星期五)
上午9时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民法总则草案、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
下午3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民法总则草案、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
3月11日(星期六)
代表休息
3月12日(星期日)
上午9时第三次全体会议
1.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2.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下午3时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民法总则草案修改稿、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修改稿、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修改稿、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修改稿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月13日(星期一)
上午9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下午3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月14日(星期二)
上午9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预算的三个决议草案
下午3时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各项决议草案和民法总则草案建议表决稿、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建议表决稿、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建议表决稿、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徐显明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3月15日(星期三)
上午9时闭幕会
1.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表决关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3.表决关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
4.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
5.表决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
6.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
7.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
8.表决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9.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10.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11.表决关于确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徐显明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
闭幕
代表团全体会议和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时间:
上午9时至11时30分
下午3时至5时30分
日程如需调整,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第一农经整理)